张鸣:五七中学纪事
┃Personal History
五七中学纪事
© 张鸣/文
饥饿的肚子和更饥饿的灵魂
在我上中学的那个年月,中国的土地上,存在有很多五七中学。这个“五七”来自于毛泽东的“五七指示”,即1966年5月7日,毛给林彪的一封信,信里主要说的是军队,要把军队变成一所大学校,学军事,学文化,又是工厂,又可以产生农副产品。但同时要求各行各业,尤其是教育领域,都要这样做。从那以后,中国以五七命名的学校就比较多了,用于承载下放干部的,叫做五七干校,而装中学生的,就叫五七中学。但不知为何,好像很少听说有五七小学和五七大学的。
在文革前,中学还是挺稀罕的,农村出一个中学生,跟个秀才似的,就是大知识分子了。文革以摧枯拉朽之势,改变了这一贫穷落后的面貌,一夜之间,就普及了中学教育。至少在我的视野之内,所有能上学的孩子,都上了中学,反正也不用考试,也不学什么,叫你中学生你就是中学生。但是,实际上并非所有的中学都变成了五七中学,原来基础比较好的中学还在。我当时所在的农场,文革中改制成为生产建设兵团的一个团,原来没有中学,只有一个小学戴帽的初中班,文革中,稀里糊涂就变成全日制的中学,这所中学,也没有走五七道路。
虽然毛泽东的指示是说,要学文、学军,亦工亦农,但对于农村而言,所谓的五七中学,就是要多干农活,半工半读。其实,在文革最初的革命浪潮一过,“复课闹革命”的学校,就已经没有正常的教学秩序了。大部分时间除了大批判就是劳动,偶尔上点文化课,也不过就是让孩子们换了一个玩闹的场所,老师基本上无论怎么讲,都没有人听的。在讲台上的老师,最要紧的不是讲课,而是随时防备飞来的石子或者泥巴,练得个个身手矫捷。这样的学生,别看上课打闹,但拉到地里干活,还真能顶点事。原因是当时农场的半大孩子,大多为农工子弟,从小就是农活的好手,加上出来干活,能管顿饭,有时干一天还有一毛多钱的补贴,比上课强太多了,所以有积极性。
即便所谓的正规中学也不好好上课,但在大人眼里,还是暗中希望孩子上正规中学。文革的革命时期一过,权势马上出来发言,建设五七中学。场部(当时叫团部)人家的子弟依然留在原来的中学,而各个连队不到工作年龄的孩子,都被送到五七中学,当然,也有人家干脆让这些孩子在家帮大人做家务的,在他们眼里,反正上学也学不到什么,还不如放孩子在家做点看孩子,挖野菜喂猪这样的事。
我家当时已经从场部被赶到了连队,所以,15岁的我,只能去五七中学上学。这所中学,原来是一个连队,不知怎么就撤掉了,我们去的时候,好些老职工还在,都摇身一变,成了校工。校工虽然多,但教室却没有。我们就在连队的礼堂上课,所有人都坐在舞台上。礼堂的另一侧,就是食堂的伙房。好些机灵的同学,可以从伙房的仓库里,偷出豆包和馒头来。可惜礼堂的光线不好,当是我的子很高,坐在最后一排,可以偷懒不听课,自己看书,一学期下来,眼睛就近视了。等到春暖花开,我们就自己盖教室。
有意思的是,我们这个五七中学酝酿办的时候,林彪还在台上,等办起来的时候,已经是1972年的早春,副统帅头年“9·13”已翘了,全国上下在唱《三大纪律八项注意》的军歌,痛批林彪反革命集团了。说实在的,林彪翘了,毛给林彪的信,也多少减了一点光环。别的不说,至少我们不再每年5月7日开会纪念“五七指示”发表多少周年了。
但是,“五七道路”却还是得走,我们的中学依旧半工半读,半天劳动,半天上课。当时整个黑龙江的学校学期是跟日历同步的,新学年伊始,就是开春。当年似乎还没有地球变暖的问题,天气比今天要冷得多,阳历二月,依旧滴水成冰。当年北大荒冬天吃菜,全靠菜窖储藏,老三样,土豆、白菜加萝卜。如果菜窖塌了,或者没菜窖,就只能吃冻菜。一个连队撒销,注定是狼藉一片,房子能保存下来就不错了,菜窖肯定没了。所以,我们入学的时候,天天吃冻白菜汤,上面浇点明油,几个油星闪闪的,下面是烂兮兮的菜帮子。早晚两顿陈玉米面的发糕,中午一顿馒头。在我全部的北大荒生活经历中,冻菜汤大概是最难吃的东西,比我们早些年用野菜麸子弄的忆苦饭都难以下咽。这样的东西,再配上陈玉米面的发糕,让同学们对吃饭顿时大为头痛。当年的黑龙江垦区,人少地多,机械化程度又高,上缴粮食多,但自己的黑地也多,粮食和副食品都比较多。改成兵团,让现役军人接手之后,虽然生产下滑得厉害,但毕竟底子厚,我们吃饭从来没像周围公社那样出问题,一年几个月的缺粮。而且说实在的,尽管在那个匮乏的岁月,黑龙江垦区,一直都吃得不错,细粮的比例,比当时中国绝大多数省份都高。现在突然之间让我们吃这个,多数人都受不了,开学没几天,就有好几个同学不告而别,被家长接走了。
剩下的人对付这样糟糕的伙食,也有应对之术,中午吃饭的时候,多拿几个馒头,留着晚上吃。更牛的人就去后边伙房仓库偷,那里面居然有我们根本见不到的豆包。后来,鉴于发糕剩得太多,馒头消耗过多,伙房采取措施,要求学生一次只能拿一只手能拿走的。这也难不倒我的同学,他们一只手指头缝里夹一个,还是可以拿走4个。有个姓马的同学手指头又细又长,居然一次可以拿五个。菜不好,就靠家里支援,富裕点的有肉酱,差一点的有辣酱或者咸菜。当时我父亲还在“牛棚”,家里处境艰难,母亲根本无心照管我,什么都没有,我也不要。我当年味觉似乎有点问题,对好吃的东西超级不敏感,似乎吃什么都行。从那时起,我也不知根据什么,就给自己定了饭量标准,早中晚一律两个,不管是发糕还是馒头,冻菜汤也眉头不皱地吞下。吃饭,对我而言,就是例行公事。这个习惯后来在上大学之后,依然保留,跟人伙着打饭,边看书边吃,常常忘记自己吃了几个,拿下一个的时候,要问一问,如果伙伴说吃了一就再吃一个,如果说吃了两个,就罢手。有时候伙伴常常逗我,眀明吃了两个,非说只吃一个,结果害得我吃了三个。
如此把吃饭当任务,是因为当年的我胸有大志,总是莫名其妙地觉得自己以后肯定能干大事(看来李膺说,小时了了,大未必佳,绝对是有道理的)。文革的革命热潮开始之初,我正好学会看书,那种没画都是字的书。破四旧的风潮,在我们那个小地方,刮得不是太厉害,我们家还剩下了几本苏联小说。没书看,只好啃这几本竖排繁体而且意思不大的砖头。啃完之后,战场转移,谁家有书,就缠着人家借,不借就不走。反正那时候,时间有的是,只要脸皮厚,不愁借不出书来。最过瘾的,就是我们那里有个造反派头子,抄家抄出来不少的小说,尽入私囊,可是不久,他不知什么原因也进了牛棚。我的一个好朋友跟他儿子很熟,就拿毛主席像章之类的小玩意,从他儿子那里一本本换出来,几个人传着看。在那个年月,尤其是我被学校开除的那一年(我跟我的班主任关系一直紧张,父母都被关牛棚之后,他是学校革委会副主仼,大权在握,寻了一个借口,就把我开除了),看书成了活下去唯一的理由。待到去五七中学的时候,肚子里已经有好些中外小说了,所谓的四大名著,除了《红楼梦》,都看过了。其他如托尔斯泰,陀思妥耶夫斯基,雨果,大小仲马,司汤达的作品,也看了不少,只是当时这些书都没有封皮,看了以后也不知道作者和书名。文革后开禁,再次接触这些书,才恍然大悟——原来我读过的。我小学三年级跳了一级,刚到新班级,就赶上文革,课基本就停了,字还没认全,所以多数的汉字,包括繁体字,都是我看书瞎蒙蒙会的,到现在好些字虽然会用,但依然可能读错。
在五七中学,虽然里面有几个同学,都是各个连队学习最好的,但都没我这书痴读书读得多。如果跟多数根本连字都不识几个的同学比,我简直就是羊群里的骆驼。不讲学习便罢,如果讲,我就有很大的优势。我的语文老师兼班主任,是个1949年之前的高中生,家里也有些书。难得的是,这位老师很有些“资产阶级教育路线时代”的积习,喜欢学习好的学生,所以,他家的书,我都可以借出来读。记得高尔基的三部曲,《童年》,《我的大学》,《在人间》,都是从他那里借出来的,他们家还有一套沬若文集,虽然诗歌部分看得很让人吐血,但戏剧部分,在当时还是感到挺过瘾的。不久,老师的父亲,一个脑子还留在旧中国的老学究也来了,还带来一部线装的《汉书》。我的这位太老师,由于太寂寞,无人可谈,竟然跟我结成了忘年交,有空就在一起神聊。太老师最佩服的人,就是班固,好些《汉书》上的故事,我都是从他嘴里知道的,也在他的指点下,看了一点没有标点的《汉书》。记得当时郭沫若的《李白与杜甫》刚出版,我还跟太老师讨论过,太老师对郭沫若很愤愤,我倒觉得他还马马虎虎。
林彪事件之后的中国,即使如我所在的僻地山乡,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。文革的狂热,一去不复返。如果说,此前我这样的人看书,还需要偷偷摸摸的话,现在不用了。我们的一些来自上海和北京的知青老师,也大模大样地以学校的名义买回来不少的“封资修”货色,说是供教师批判之用。学生按道理严禁接触,我却可以看,不仅看,而且可以带回宿舍。这些书,现在我记得大部分是一些整理好的古籍选本,比如诗经选注,楚辞选,汉赋选,唐诗三百首,元杂剧选,元曲选以及古代散文选等等,记得还有一套三卷本的《中国古代文学史》。这些东西,大概当年编的时候,都是为中文系大学生准备的,以我当时的水平,多少有点消化不了。但那个时代,是一个书籍极度缺乏的年月,爱读书的人,几乎个个都患了饥渴症,别说一点有注释的文言文,就是给我们甲骨文,我们也会啃的。最开始看的时候,有时候一篇文章看下来,只懂一句两句,然后再看,再看,什么时候明白什么时候算。比较难的文章,要看上十几遍。这样的啃书法虽然笨,但对于文言文,的确有效。很快,我就可以读没有标点和断句的线装书了,还时不时地跟我们那些年轻教师炫耀一番,故意跟他们比试,气得他们够呛。骄傲是我终身的缺点,吃了多少亏都改不了。
当然,当年我的同学,有我这样爱好的不多。尽管老师已经开始抓学习,而且很快就进入“文革”后期邓小平主政的“资产阶级教育路线回潮”时期,好些同学也开始注重学习了,偶尔也会考考试,但是像我这样看课外书的同道几乎没有。因此,我看的书无论放在哪里,都不会有人碰的。当时班里最爱读书的同学,最喜欢看的书,就是读报手册,里面有好些世界地理和政治常识,但这手册,我几乎可以背下来,随他们问什么问题,都可以应声而答。至于做所谓的数学难题,早就不在话下了。只要做题,同学们肯定要来问我,而我,是各科老师特许可以不交作业的。不过,由于后来挨批的所谓资产阶级教育路线“回潮”的缘故,学习好悄然之间变成了优点,优势不小的优点。只因为我学习好,老师不够用或者出差的时候,需要我来顶课,有的时候,还让我以老师的名义出差去抄一个只能听完了记录回来传达的文件。从前做狗崽子的那些歧视,不能说完全消除,但确实不明显了。
小小猪司令
虽然形势在变,人心也在变,但文革并没有结束,五七中学,还是五七中学,我们还是得半工半读。粮食虽然不用自己解决,但吃的菜和肉,必须靠自己。我们这个班,就分成了两部分,一部分是大头,负责种菜,而另外十来个人,负责养猪。由于我在场部中学的时候曾经养过猪,算是懂行的专业人士了,所以,我成了养猪班长。
从原来的连队养员手里,接过了大大小小一百多头猪,我们的生意就开张了。当时的养猪,是个又脏又累的活儿,我们得弄饲料,弄野菜,用大锅煮猪食,还要清理猪圈。一下课,就得往猪圈跑。但是我们干得很来劲,满世界张罗给猪弄吃的。看书一般都在上课时间,因为那时的课本超薄,也超级简单,一学期的课程,一上午就可以自学完毕,所以老师在上面讲,我基本不听,看我的课外书。老师也不管我,有时会走过来,翻一翻我看的书,如果感兴趣,就说等你看完了,借我看看。晚上喂完了猪,也有大段的时间,那时候我们学校没有电,学生老师人手一个自造的小油灯。没有煤油,但柴油免费供应。柴油烟大,一夜看书下来,两个鼻孔熏得黑黑的,接茬就可以扮成窦尔敦。我眼睛近视,估计跟这油灯有直接的关系。但是,用这样的照明方式,可以不考虑时间,爱看多久就看多久,记得第一次看《红楼梦》,就是在油灯下读的,不像现在的大学,到时候就统一熄灯。
我们的学校位于大山里,有野鸡、野兔、狍子,也有狼。但那里最牛也最常见的动物是乌鸦,它们成群结队,可以轻易打败老鹰。都说老鹰抓小鸡,如果老百姓不留神,乌鸦们不仅会把小鸡抓走,连老母鸡一并抢掠。我们养的小猪,个个都没有尾巴,耳朵残缺,都是乌鸦们的杰作。有时候,眼看着它们作案,就是制止不了,人家不仅动作快,而且脸皮厚,赶去复来。山里蚊子不多,但牛虻多,苍蝇多,大小各种品种都有,而且非常傻,常常直截了当地扑上来叮你,从不知躲避,用手一拍就能拍死。但是我们的猪,往往被它们叮得很惨。当然,最大的威胁还是狼,刚接手不久,小猪就丢了两个,校工们说是狼弄走了。他们还说,漫说小猪,大猪狼一样可以带走,用牙咬住猪的脖子,用尾巴赶,赶到山里,再扑杀。所以,我们只好重修加固猪圈,在高高围栏上,用铁丝和绳子,做了很多的圆圈,据说这样可以让多疑的狼怀疑这里面有陷阱望而却步。还好,从那以后,猪就没丢过。
其实,养猪是个具有技术含量的活儿,单凭我这两下,拿不下来。学校给我们配了一个女校工,帮我们一起做。这个女校工就是原来那个连队的老职工,当年也就30多岁,据传相当风流,事实上也挺风流。长得其实不怎么好看,不过也不难看。一说起来,都骂她是破鞋,但那些男校工见了她,就像苍蝇见了血,包括几个自家老婆长得相当漂亮的也是如此。后来我才知道,在东北农村,破鞋其实是社会里非常重要和不可或缺的人物,所起的作用,比乡绅不差。其实,这位风流的大婶,工作很负责任,心底也相当善良。对那些刚出生的小猪,就像妈妈一样,时常喃喃地跟它们说话。当年如果没有她的帮助指导,我们的猪基本上是养不大的。不过,我一想起她的风流,还是未免流露出对她的不屑。我们这些孩子,不知道掩饰,估计她能看出来。
另外一个令我印象深刻的校工,是个山东汉子。姓甚名谁我都忘记了,只记得大家都叫他二哥。无论在山东还是东北,被人叫做二哥,就是在骂他蠢。但是二哥干活并不蠢,很会做,也能做。让他做豆腐,一个人连拉磨的驴都省了,全包。由于经常要到豆腐坊弄豆腐渣,所以我们跟二哥很熟。二哥高兴了,就喜欢唱两口“团结就是力量”什么的,嗓门大,不用麦克风十里地以外都能听见。二哥还跟我们讲当年闯关东时,如何跟俄国人打交道的事,还知道俄语中,官叫哥皮蛋,兵叫骚达子。据他自己讲,当年他也是个领导,管过好多好多的人,处理过外交纠纷,但是后来犯了错误,就不领导了。犯了什么错误,二哥死活不肯讲。问别人,别人没告诉我们他犯了什么错误,只说二哥娶二嫂的事儿。当时的北大荒,山东人很多,男女比例严重失调。男人要想找媳妇,只能回老家山东想办法,二哥也不例外。积攒了好些钱,回山东老家找老婆。但是找来找去,没人肯跟。老家也没有什么正经亲戚,没人卖力帮他,害得他着急上火。二哥急,有人看在眼里。刚好他们家乡有个寡妇,自己带着四个孩子,活得很艰难,有人就想把寡妇塞给二哥。寡妇其貌不扬,岁数又大,二哥即使二,也断然不肯的。于是他们就让寡妇的妹妹出面相亲,二哥乐了。所有的事都办停当,到了上火车那天,结果来的是寡妇和四个孩子。登时傻眼的二哥想翻脸,看着寡妇和孩子哭得惨,心一软,就把人带回来了,于是,我们有了二嫂。
跟这样的校工在一起工作,是一件特别开心的事情,可惜,当年的我心高气傲,根本没把这两人放在眼里。现在想起来,我对他们实在是太不尊重了,一生气,就吆三喝四的。
我们养的猪,一只一只进了汤锅,我们的生活也得到了极大改善,虽然食无鱼,但毕竟吃有肉了。自己种的菜也下来了,同学们吃饭不再皱眉头了。只是,作为饲养者,我始终拒绝帮着抓猪,不肯帮忙杀猪。不是怕脏怕累,而是不忍。尽管杀猪的二哥告诉我,这实际上是一门技术活儿,学会了,人家不敢小瞧你的。
少年维特之烦恼
尽管我是养猪班长,全校最有技术含量的职务之一,但其他的活儿也要做,比如春天植树,整个班拉出去,到较远的山上,猪则暂时交给校工照管。记得我们栽的是落叶松,一个个非常小的树苗,长不盈尺。林场的技术员给我们讲了技术要领之后,我们每个人都非常认真,先挖坑,放苗,覆上浮土再轻轻提一下,然后放土踩实,再用草皮盖上。完全按技术要求操作,栽得很慢,但成活率高。最关键的是,栽树都是男女生搭配,一天下来,累得要命,但大家都很高兴。当时我和搭档一连几天创下全校最高纪录,越干越兴奋。多少年后,我乘车路过我们栽树的地方,只见成片的落叶松已经长大成林,郁郁青青,兴奋地在车上要蹦起来。
还有值得一提的事,是我们学校的运动会。我报了两项,一项是五千米长跑,一项是扔手榴弹。我是个不爱运动的人,篮球乒乓球,一概不会。报名参赛,完全是因为养猪班的同学起哄,同时感觉两项自己还有点自信。活儿忙,没时间训练,到时候上去就跑,那知道人家都比我强,两圈下来,我就成最后一名了。扔手榴弹的成绩要好点,扔得很远,可惜准头差点,三个弹都偏离了掷弹区,每个都砸到了学校的水房上,把油毡纸做的房顶砸个稀烂。幸好,当时里面没有人。所以,运动会完了,我一点没闲着,跟老师一起帮人修水房,听烧水校工的唠叨。
活干多了,生活好了,我居然近视了。也没有地方配眼镜,就这样瞎糊糊地到处撞,上课看不清黑板,正好不听老师讲课。但是好像……我开始恋爱了。说是好像,是因为自己也朦朦胧胧的。的确是喜欢班里一个文静,而且越来越美得耀人的女孩子。这位女同学不爱说话,也很少笑,但我们一起干活的时候,却总能听到她的笑声。但是要声明一下,她的笑不是我逗的,反正她跟我一起,就是爱笑。就这样,只记得某一天我好像突然被一种东西撞了一下,然后一夜无眠,脑袋里全是这个女孩子的影子。第二天照镜子,发现我长出了一根白头发。当时其实没有意识到,我恋爱了,但现在看来,就是这么回事。恋爱的原因,据我的班主任老师后来分析,是因为我看了《红楼梦》。其实,当时我虽然坚持看完了这部过于有名的大作,但完全稀里糊涂,只记得一会儿请安,两会儿宴会,一点好都没看出来。《红楼梦》的好,我是后来做农工之后,看多了才体会到的,当时还真没这个水平,真的。如果说是小说的影响,诱发了我的爱情,可能还是《红与黑》这样的西方名著。可是,当时在五七中学,我已经基本上不看这些了。
这场恋爱,其实还没等开始,就被人扼杀在摇篮里。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,被憋得实在受不了的我,写了一首长诗,认真抄在作文本上,再用心裁下来,用心折成一个自以为很漂亮的样子,悄放我喜欢的女孩子的课本里,自己忐忑地等待着消息。消息始终没有来,灾难却来了。原来,这封信,女孩子还没等打开看,就被团支书发现拿走传看之后上交老师了。在那个时代,不言而喻,老师很生气,后果很严重。诗里写了什么,现在我已经记不得了,好像应该是赞美她的,大概搜罗了我所有知道的赞美词汇,但肯定没有表白。尽管如此,还是被老师们一致认为是首情诗。更糟的是,在我还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,同学们一时间也都知道我犯了资产阶级思想的严重错误。那几天,谁见了我,眼神都不对,都像看我们那位“破鞋”大婶似的。随即我的养猪班长被撤,语文课代表也不能当了。总之,我惹起了一场风波,动静还不小。但当时的我,居然一点都没感觉到自己错了。后来听老师讲,老师和同学们都对我如此资产阶级,如此流氓,感到很愤怒。没开大会批判我,已经是很宽大了。其实,当时我已经做好了答辩的准备,有一肚子的词儿来应付,结果一句没用上。当然,真要是开批判会,我如此抗辩的话,很可能会挨顿好揍。
我的恋爱风波,跟当年未庄阿Q的恋爱风波一样,很快就平息了。一些同学很兴奋,一些同学很失落,我养过的猪们,也很失落,因为后来它们就没有被好好待过了。但总的来说,事很快过去了,都是些孩子,忘事快。这年,资产阶级教育路线的回潮达到了高潮,我们师举行了一次全师语文数学的统一考试。当时受恋爱风波的影响,我对考试一点心思都没有,甚至公然宣称拒绝复习。最后考试的时候,发现数学题目出奇地简单,太轻松了,但是,一向粗心的我,还是犯了个小错,没拿满分,而语文考试,作文几乎是一挥即就,看都没看就交卷,后来判卷的老师说,居然一个错别字都没有,得了全师的最高分。那年月唯一的一次全师统考,两门课和团体总分的第一,都是我们班拿的,我们这个半工半读的五七中学的高中班。
最后的挽歌
正像当年的回潮,很快就被文革的激进派击退一样,我们学校的辉煌,也很快烟消云散,连学校最后都解散了。被解散的直接原因,还就是因为我们这个外界看起来特别优秀的班。
统考完,已经是冬天了。冬天下雪之后,我们学校周围总有野鸡出没,大胆而放肆。我们一位朝鲜族的同学,手很巧,不知从哪里弄来了钢管,做了一支土火铳。用牙膏皮(当时还是铅的)化出了铅沙做枪子,再从开山炸石头的农工那里弄一点火药,就可以做猎人了。有那么一天,早上起来,我们发现教室后面有好些野鸡。于是那个同学就开始装药,放枪子,当一切准备好了之后,野鸡居然飞了。猎人和起哄的众泼皮只好悻悻地回来,火药和枪子都没有退,就把枪放在书桌的抽屉里,然后几个同学一起,上老师玩去了。
这下可出大事了。当时我们的教室,兼做男生宿舍,无论何时,人都挺多,留在教室里的几个同学,不知枪里有药有弹,有个家伙就拿出枪来,压上火柴做引火,意思是打个响玩,举枪冲这个瞄一下,冲那个打一枪,都没有响。毎个被瞄的同学,都挺勇敢,个个拍着胸脯,嚷嚷着冲着打。就在这哄闹之际,突然,枪真响了,一个同学倒在了血泊中。就在这个时候,几个知道枪里有东西的同学,其中包括我,刚好来到门口,相差不过几秒钟。我们打死也没想到,这支土造的打野鸡的枪,居然有这么大的威力,铅沙直接穿过那位同学的嘴巴,射穿了颈动脉,当时就没气了。
后来,老师和校长以及校卫生员都去了,我明明看见那位同学血像喷泉一样涌出来,但还是不相信他会死。直到我们的校长,一个当过兵的大老粗向团部汇报,说某某同学被打牺牲了,才如梦方醒。其实,我已经做好准备,打算送这位同学去团部就医呢,因为当时这种活儿,都是我的事儿。
一个同学死了,一个同学受了处分,一个同学被抓,班里就像遭雷打了一样,所有人都目瞪口呆。幸好,被抓的同学,被死者的母亲给硬保了出来。后来我们才知道,这位母亲,连续几次跋涉几百里,去师部保“杀死”她儿子的“凶手”,在那个时代,如果肇事的同学不被保出来,成为刑事犯,一辈子就交代了了。
当我们全部同学排着队,抬着盛殓我们同学的棺材,把他埋葬在学校旁边的山上的时候,我们还不知道,我们的厄运还没有完。过了没多长时间,我们班的女生,又出了一次大事故。当时宿舍的取暖,是用地火龙,一种低矮的类似火炕的东西,上面是木板搭的铺。由于没有煤,也没有锅炉,要想晚上保持温度,必须睡前把地火龙烧得特别热,里面最好要有没有烧完的木头,一直慢慢地烧才行。但是这样的烧法,很容易把地火龙烧坏,砖与砖的缝隙开裂,当年我们没有水泥,地火龙无论如何都弄不严实。别的班的女生,没有这个可能,因为她们柴火不多,但我们班的男生对女生很好(当然也有我一份),给她们扛来了足够用的柴火,都是大木头,随便烧就是。
这样的烧法,按道理,宿舍里应该留人,但是,由于回潮的缘故,女生大都喜欢去教室复习功课,宿舍里烧着火,常常一个人都没有。终于有一天,地火龙里的火舌舔掉了砖缝里的泥沙,舔着了铺板。而我们班的女生宿舍,恰好在一栋房子的顶头,当烟冒出来的时候,其他房间里其他班的女生发现大事不好,赶紧撒离,但不知怎么谁也不呼救。等到我们班主任老师发现的时候,已经浓烟滚滚了。偏偏他也毫无经验,居然一拳把窗户打碎,想要扑进去救火,外面的风一进去,原来的烟马上变成了大火,直冲屋顶,于是,火就没法收拾了。我们整个学校,只有一眼井,我们一桶一桶地打水,一会儿,井就干了,往上泼雪,也无济于事。眼看着大火把一栋房子都烧干净,我们班女同学除了身上的一身衣服,变成了彻底的无产阶级,一无所有。还好,整个过程,一个人没有伤到,除了我们班主任的手腕。火灾过后,男生宿舍紧急合并,一个床位睡两个人,给女生腾地方。我们班的女生,一夜谁也睡不着。
事情过后,别的班同学笑话我们,说你们班真优秀,男的杀人,女的放火。怎么办呢?好像说的没错。
再后来,我们班的女生,每人得到了一床救济的被子,勉强过完了这个学期。当我们挤上大卡车,离开学校的时候,被告知,这所学校不办了,明年我们要集体转学到另外一所中学,一所设在一个营部的中学。这所中学,不叫五七中学了。在车上,我们甚至没机会跟我们亲手养的猪,亲手盖的房子,亲手开的菜地和我们安眠在山顶的亲爱的同学告别,就这样一溜烟走了。
那天,下着小雪,五七中学,雪雾迷蒙,一会儿,就什么都看不见了。车上,凛冽的风,刺骨。北大荒的冬天,零下30度,到下车的时候,人都快冻僵了。从那时到今天,我一直都没有回去过,有人告诉我,那里已经修了水库,五七中学已经淹没在一片汪洋之中了。我们葬在山巅的同学的灵魂,可还安宁?
往期文章 点击打开
〇 熊景明:千山我独行|忆高华
〇 克里姆林宫的最后一天
〇 沈容:北平军调部杂忆
〇 吴亮:回到遥远的九十年代
〇 北岛:三不老胡同1号
〇 陈白尘:忆云梦泽
〇 于光远:文革琐记
〇 王安忆:回忆文学讲习所
〇 邵洵美:儒林新史
〇 马识途:在狱中的沙汀和艾芜
守护民间记忆
Keep the Memories Alive